特首決定就火災啟動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 調查三個月內完成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就宏福苑火災行政問責,因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政府有關部門包括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在監管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和承擔,有不足和缺失。他決定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調查,三個月內完成。
李家超表示,調查的職能範圍包括,第一,就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在監管同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和承擔有不足和缺失的相關部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為有關人員個人責任展開搜證調查,了解有否失職,有否違反相關部門規定,及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及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按搜集到的證據和事實,針對失職或缺失的人員,按相關部門規定和規例,公務員管理命令及公務員紀律規例等相關規例,就政府應考慮採取的紀律行動和行政處分提出建議。
他表示,政府明天會舉行兩場專題記者會,分別介紹改革樓宇維修監管制度和支援服務,以及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措施的兩個專題,並公布詳盡的具體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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