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八鄉蓮花地養豬場再次非法排放禽畜廢物 被判罰款1.2萬元
元朗八鄉蓮花地一個養豬場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禽畜廢物入附近水道,涉事場主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被判處罰款12000元。涉事場主過往曾因同樣違法行為而被定罪,今次屬再次犯案。
環保署人員早前在元朗進行突擊巡查,發現帶有豬糞氣味的褐黃色廢水,從涉事養豬場排入附近水道,嚴重污染下游錦田河水質,環保署人員抽取污水樣本化驗,並應用智慧科技協助定位,包括利用無人機高空偵測及影像分析,以確認廢水排放源自涉事養豬場內一個長滿植物的池塘。由於化驗結果顯示污水樣本的參數超出法定排放標準,署方於是檢控涉案場主,並將有關違規個案通報漁護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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