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控兒罵她「婊子」、燒房子 檢方:只是單純吵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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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母指控兒子恐嚇燒屋等違反保護令行徑,檢方調查後認定只是單純吵架,處分郭婦兒子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市郭姓婦人指控,兒子與她同住的1年2個月期間,不僅對她大吵大叫、罵她「婊子」、踢破房門、還恐嚇「不讓你吃飯」、「要放火燒房子」,累計多達15次,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恐嚇罪。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案件缺乏客觀事證,且屬家庭瑣事口角,認被告罪嫌不足,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郭婦報警指控,兒子在她收到保護令後,自去年7月至今年8月間,內先後15次衝撞她房間、踹門、摔落物品,並曾嗆聲「你去報警,我不怕」、「要拿刀殺你」、「不讓你吃飯」、「要放火燒房子」 恐嚇她。郭男則否認違反保護令與恐嚇母親,只是一般生活上的衝突與單純吵架。警方仍依郭婦提出兒子罵她的錄音檔,將全案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方檢視錄音檔發現,僅錄到雙方互相言語往來,無從分辨究竟是誰惡意挑起爭端;其中,郭男雖曾講出「不准吃飯、不准喝水」等語,但郭母於警訊及偵查中均說,兒子並未阻攔她出門,每日飯菜也是她自己準備,顯見郭男言語僅是逞一時口舌之快。
檢方認定,郭婦雖有提供兒子恐嚇她的錄音檔,但僅聽到雙方互相言詞往來,未錄到案發過程,因而均無從分辨是由何人挑起,無法排除是雙方因生活瑣事爭執後,一時情緒性口角所致,難認郭男主觀上有違反保護令及恐嚇犯意,且全案除郭婦片面指控外,查無其他積極證據佐證,因此處分郭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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