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加碼 全年最多可獲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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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表示,住宿型機構補助提升後,可望實際幫助家庭降低照顧負擔。(取自竹縣府官網)
因應衛福部「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加碼補助,從原來每人、每年最多12萬,提升為每月最多補助1萬5000元,1年最多就可獲18萬元的補助,且可追溯到今年元旦起申請這項服務的民眾。新竹縣政府配合受理申請,首階段將在10月30日前受理,第2階段則在今年12月16日之前,民眾送件給住宿式機構初審,再由機構統一送到縣府受理。
縣府高齡長照處長許瑜庭說,這項補助加碼,彰顯了長照3.0強化對中重度照顧支持與家庭支持,有助實際減輕中、重度失能長者入住住宿式機構的家庭負擔。只是要特別注意的,政策調整後變成每月最高可獲補助1萬5000元,也改採按月認列,也就是必須入住達當月日曆天數一半以上,且分2期撥付。
至於可申請者有: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第4級以上的機構住民,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且取消排富規定。而前述方案還新增「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也就是原已獲核「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的人,因又符合這個方案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資格的住民,就可再申請每月5000元的住宿費用補助。
前述補助方案諮詢可依機構類別和補助項目,就: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電洽:035518101分機5235萬小姐。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以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請洽分機5289邵先生。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則轉分機3182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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