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流浪狗狗舍原明日限期要中止 規劃署允暫緩執法3個月
規劃署稱,署方於今年2月及4月兩次實地視察,並於今年4月與經營者會面,指出狗舍或構成《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署方及後確立狗舍東面面積約1900平方米的部分,未獲城規會許可用作「動物寄養所」用途,構成違例發展。署方於今年6月向經營者和相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於今日或之前中止有關違例發展。
據西貢流浪狗協會帖文指,現時收容所有約200隻狗,協會稱已向城規會提交《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規劃申請,截止日期於下周五(18日)。規劃署確認於上月19日收到有關申請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3年,正處理有關申請。
署方續指,鑑於經營者已提交有關規劃申請,今日亦提供最新資訊,闡述即時中止發展的困難,考慮到若未能獲規劃許可,需要更多時間處理受影響動物及搬遷事宜;署方體恤到該個案的獨特情况,決定暫緩執法,並將強制執行通知書遵辦期限延長3個月,期至今年12月12日。署方表示,會主動與營運者及申請人聯繫,提供規劃意見及協助。
新界東南立法會議員、西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於社交平台發帖稱,早前接獲上述狗舍求助,並與各部門保持溝通,期望部門特事特辦,延長緩衝期,讓狗場有更多時間協助流浪狗尋覓合適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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