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二輪車騎進武嶺公廁充電 林保署:涉犯刑法竊盜罪
合歡山武嶺亭出現私接電行為,有民眾直擊,有人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牽進武嶺亭旁的無障礙公廁內,私自接公用電源充電,民眾拍下PO網,引發撻伐。轄區警方表示,車輛違規牽入公廁已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開罰3000元;主管單位林保署南投分署也表示,這已涉嫌《刑法》竊盜罪,目前已移交警方深入追查行為人。
民眾在合歡山武嶺亭旁的無障礙公廁內,發現停了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帽還放在車上,但仔細一看,車主私自接上公廁內的電源插座充電。
這樣的畫面引起民眾議論。20日下午2時左右,有民眾發現這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就停在武嶺亭的公廁內充電,轄區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處理,但車主已經騎車離去。警方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車主身分後將依法開罰。
保七第九大隊分隊長陳志明說明,「行為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規定,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另有關該行為是否另外違反其他法令,由權責機關南投分署來認定。」
林保署南投分署森林育樂科長林國彰表示,「這個行為我們會認為他涉及竊取公共電源,有違反《刑法》的疑慮,我們已經移請警察局這邊做些調查跟查處。」
負責公廁管理的林保署南投分署表示,將車輛牽入公廁已嚴重影響其他山友使用權益,也移交警局追查行為人;而律師認為,這樣的行為已涉及《刑法》的竊盜罪。
律師林瓊嘉指出,「它非告訴乃論,竊取電能多或少都只是量刑的參考,所以沒經過允許是絕對不可以在公廁、任何公共區域或是便利商店等場合私自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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