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染毒「清潔劑加酒喝」還威脅縱火 婦訴離獲准獨養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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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染毒竟「清潔劑加酒喝」還威脅縱火 苗栗婦訴離獲判獨養4子女。(資料照)
苗栗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多年並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不料丈夫3年前染上毒癮後性情大變,不僅經常酗酒暴怒,還曾拿石頭砸門、騎車撞牆,甚至情緒失控將「清潔劑加酒」喝下,更恐嚇要縱火。妻子不堪長期身心折磨,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提起離婚訴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審結,判准兩人離婚,4名子女親權全歸妻子,丈夫每月須支付每名子女9000元扶養費。
判決書指出,夫妻倆於2015年結婚,原本生活平順,但丈夫自3年前染毒後工作不穩定,經常酗酒辱罵家人;去年10月,丈夫酒後亂丟東西並喊著要輕生;隔月甚至騎機車撞擊鄰居水泥牆、持石頭砸妻子家鐵門,更將清潔劑混入酒中喝下;今年1月揚言要縱火,妻子為此申請保護令,最終決定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期間,丈夫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爭執。法官考量社工訪視報告顯示孩子與母親依附關係強烈、表達想與母親同住;加上丈夫行蹤不明、未展現親職意願,為維護子女最佳利益,裁定4名未成年子女親權均由妻子單獨行使。
扶養費部分,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與生活水準,判處丈夫自判決確定日起,須按月給付每名子女9000元扶養費直至成年為止,若遲誤一期,當期後的三期視為到期,以保障孩子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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