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熊抱摸臀」女員工!台中知名台菜廚師涉性騷 辯稱教「打包」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地院判王姓廚師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台中市一家知名台菜餐廳驚傳性騷擾!王姓廚師涉嫌趁女服務員工作時,三度分從後方熊抱、胸貼背部甚至摸臀,辯稱是在教「快速打包」遭檢方駁斥起訴,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台中地院依兩次性騷擾犯行分別判處2月、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王男原在台中一家知名台菜餐廳擔任廚師,與女員工分別在相鄰店家工作,檢警調查,2025年11月30日下午5時30分許,王男透過兩店共用通道進入女方工作的店面,見她背對自己在櫃台包裝小菜,竟突然從後方伸手環抱她的腰部,隨後離開。
沒想到隔天下午3時許,王男又碰上正在清洗碗盤的女方,趁對方背對自己、難以防備之際,再度從後方出手,不僅雙手環抱對方腰部,還以胸部貼靠她的背部,甚至觸碰臀部等隱私部位,讓女方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提告,王男辯稱是為了教對方如何更快包裝餐點,才站在她身後示範。
但檢方調查除女方指證外,還有雙方通訊軟體對話、證人證述、照片、指認紀錄及性騷擾申訴資料等證據,認定王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理時,王男改口坦承,法官認王趁對方工作難以防備,出手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其中有1日連續3次犯行時間接近、地點相同,以一罪論處。
至於前一天犯行,則屬不同犯意,應分論併罰,審酌王男最終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依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判處2月、3月,合併應執行4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KioskNews shows a cleaned-up reading view extracted from the publisher’s page — the original always lives on their site, not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