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兒掛羞辱紙板遊街!三重狠父涉家暴虐童羈押禁見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三重狠父逼女童穿上羞辱性字卡遊街被查獲,警方今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裁准收押。(記者吳仁捷攝)
首次上稿 09-30 02:19
更新時間 09-30 08:32
新北市三重區黃姓男子被民眾目睹,逼迫女兒戴上羞辱性字句紙板遊街,涉嫌對待未成年子女不當管教案,新北市警三重分局逮捕女童父親黃嫌到案,報請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蔡宗霖指揮偵辦;檢方複訊後,認被告黃嫌涉犯傷害、妨害少年發育、強制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事實足認具反覆實行相關犯罪,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在接近30日凌晨,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據透露,44歲黃姓狠父疑因妻子離家,長期對兒女施暴,當出氣筒,直到今天傍晚被警方移送新北地檢署時,才直覺踢到鐵板,從警備車下車時還一度癱軟,須員警攙扶前行。檢方複訊後,認定為家暴保護令累犯,罪行重大、毫無悔意,且具反覆施行及勾串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近凌晨時獲准裁押。
新北地檢署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及少年免受家庭暴力及不法侵害,為檢警責無旁貸職責;新北地檢署嚴正呼籲,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婦女、兒童及少年施以暴力或不法侵害;如有此類犯罪行為,本署必將依法嚴查速辦,絕不寬貸,以最堅定執法態度守護婦幼安全。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KioskNews shows a cleaned-up reading view extracted from the publisher’s page — the original always lives on their site, not 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