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頭份民宅被抓包! 男瞎扯「要去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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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闖入民宅遭監視器拍下,男子辯稱「進去還錢」。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男子阿雄(化名)今年2月間無故闖入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民宅,屋主返家經兒子告知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住宅遭陌生人闖入,報警提告,阿雄後遭警方傳喚到案。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阿雄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阿雄於今年2月25日下午1點多,未經屋主同意,擅自進入其位於苗栗縣頭份市的住宅內,屋主返家後經兒子告知此事,經比對住處監視器畫面確認有人擅闖,隨即向警方報案處理。
阿雄於警詢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時是「要進去還錢」;但法官綜合考量屋主指證、目擊鄰居證詞及現場監視器影像,認定阿雄無故侵入住宅事實明確,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阿雄未經屋主同意擅闖民宅,妨害他人居住安寧並危害社會治安,且5年內有竊盜等案件執行完畢紀錄;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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